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5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3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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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名 称: | 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函 |
陕西省财政厅:
现我局根据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采资﹝2017﹞170号文件有关规定,拟申请将相关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有关情况如下:
我局直属事业单位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于2004年5月购入别克GL8商务车辆一部,车牌号陕AX5117,原值292200.00元。截止目前已使用15年,行驶里程296885公里,车况老化严重,故障率较高,安全性能较差。经有机动车鉴定资质的第三方(西安市友诚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2019)第2019062701号,技术鉴定结果为建议淘汰报废。经我局研究拟同意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车辆报废处置,恳请省财政厅予以审核为盼。
特此函告。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2. 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资料明细
3. 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