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7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4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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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
名 称: | 关于子洲县五龙山庙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五龙山庙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19〕7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原则同意子洲县五龙山庙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工程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五龙山庙过殿、真武祖师殿、佛祖殿、娘娘庙本体维修及挡墙修缮、院落排水整治。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明确建筑残损状况,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充分运用当地传统建筑材料与技术,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应对原有建筑材料进行仔细甄别,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4.暂不同意文物建筑彩画补绘。
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意见与建议,编制保护维修工程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