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9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429 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
名 称: | 关于高家堡古城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高家堡古城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19〕8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家堡古城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规划应根据高家堡古城的特点和保护管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划定保护区划,通过规划手段有效缓解文物保护面临的压力。应详细说明规划范围认定依据,增强区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应进一步明确高家堡古城的文物构成和布局,加强对已有资料的研究,全面了解与高家堡古城相关联的军事、交通设施等遗迹,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注意与当地乡镇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处理好遗址保护与自然环境保护、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村庄建设之间的关系。
(四)进一步校核规划编制预算,根据遗址所处的区位情况,合理确定取费标准,严格控制预算,避免过度规划。
三、请你局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高家堡古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