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90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4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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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9-24 |
名 称: | 关于宝鸡周原博物馆公众教育项目立项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宝鸡周原博物馆“读诗经、学周礼、觅古风、做新人”公众教育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文物字〔2019〕44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宝鸡周原博物馆公众项目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利用自身文化特色和文物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博物馆教育功能,传承和和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