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696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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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名 称: | 关于子洲县龙泉寺石窟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关于子洲县龙泉寺石窟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19〕13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子洲县龙泉寺石窟保护维修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该项目以现状保护为主,项目内容为龙泉寺石窟窟檐修建及保护范围内必要的环境治理,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应加强现状勘察,注重对历史资料的收集研究,进一步搞清石窟本体及周边环境现状,充分运用传统材料与技术,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三、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单位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