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698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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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名 称: | 关于西安地铁六号线一期侧坡车辆段考古发现相关事宜的意见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安地铁六号线一期侧坡车辆段考古发现有关事宜的请示》(市文物字〔2020〕23号)收悉。结合所报调整方案,经我局研究,对所报调整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该遗址具有考古、历史、文化价值,应予以保护。调整后的方案对遗址保护提出了较好的措施,我局原则同意市文物字〔2020〕23号文所报方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该项目涉及区域全面考古发掘工作,明确遗址性质、内涵、规模与范围。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报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专此函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