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1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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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
名 称: | 关于澄城县魏长城翟尚村长城2号段安防工程立项的批复 |
渭南市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澄城县魏长城翟尚村长城2号段安防工程的请示》收悉。经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该立项报告内容基本全面、规范和合理,原则上同意立项;
二、按照省文物局项目立项规范格式和内容要求修改完善立项报告;
三、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及级别合理选择拟采用的技术防范手段并说明。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