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2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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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名 称: | 关于咸阳市有关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咸阳市2020年度可移动文物修复项目的请示》(咸文物字〔2020〕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武县博物馆馆藏书画文物修复项目立项。
二、在编制修复方案时应将文物保护修复后的保存问题一并考虑解决。
三、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单位编制文物修复方案,并将修复方案一式五份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上报我局。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