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2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62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名 称: | 关于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部分遗迹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铜川市文物局:
《关于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部分遗迹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铜文物字〔2019〕4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部分遗迹保护维修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该项目以现状保护为主,项目范围为杨柳坪地母庙遗址、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地遗址本体维修,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应加强现状勘察,注重对历史资料的收集研究,进一步搞清遗址保存现状,明确主要病害类型、残损情况等,深入分析病害产生原因、影响因素,充分运用原有建筑材料与传统技术,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地遗址应以遗址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为主,不得对建筑进行复原。
三、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单位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