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4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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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名 称: | 关于同意韩城市梁带村芮国遗址博物馆复制馆藏文物的批复 |
韩城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梁带村芮国遗址博物馆馆藏文物复制项目立项的请示》(韩文物字〔2020〕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梁带村芮国遗址博物馆复制馆藏文物。
二、该项目涉及文物29件(组),其中二级文物22件(组),三级文物7件(组),每件文物仅限复制一件用于梁带村芮国遗址博物馆陈列展示和教育研究。
三、为保证复制文物的精细度,建议采用传统硅胶翻模的方法进行复制。
四、文物复制应委托有相应文物复制资质的单位实施,复制过程中要确保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指导项目单位做好文物复制工作。
此复
附件:复制文物清单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