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6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1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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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名 称: | 关于娄敬墓环境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娄敬墓环境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咸文物字〔2020〕11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娄敬墓环境整治项目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该工程性质属于环境整治工程,应注意保持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2.工程内容应以整治危害遗址安全的植被和完善必要的排水设施为主,不宜添加过多服务设施;绿化设计应以庄严肃穆为主要,注意与墓葬氛围相协调,避免园林化倾向。
3.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道路建设、硬化园区地面及修建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按照《文物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