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7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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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名 称: | 关于法门寺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法门寺博物馆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防震预防性保护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请示》(宝市文物字〔2019〕350号)收悉,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了项目结项验收。经研究,现将验收结论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法门寺博物馆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防震预防性保护项目通过结项验收。
二、请你局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防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设备平稳运行。
三、在防震设施之外仍应重视传统防震手段的使用。
专此通知
附件:法门寺博物馆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防震预防性保护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