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8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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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名 称: | 关于张载祠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评审〈张载祠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宝文物字〔2020〕5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所报《张载祠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应按照我局工程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陕文物函〔2019〕542号),控制工程范围,工程仅限于张载祠山门、讲学堂(两处)、大殿、后殿共五处建筑屋面修缮、院落排水整治和病虫害防治。完善历史沿革和价值评估。进一步深化屋面层残损勘察深度,明确破坏因素、病害范围、残损程度。补充完善院落排水现状勘察内容。
2.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应明确屋面揭顶维修的具体区域,补充更换、补配瓦件等构件的质量指标。
3.完善图纸内容,规范文本表达,校核工程量。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