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08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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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名 称: | 关于韩城市南潘庄三义庙献殿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韩城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南潘庄三义庙献殿保护修缮工程现状勘察方案设计的请示》(韩文物字〔2020〕1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韩城市南潘庄三义庙献殿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所报方案应做以下调整完善:
(一)应按照我局工程立项批复文件(陕文物函〔2018〕601号)的要求,明确工程范围为三义庙献殿。应进一步深化残损勘察深度,明确破坏因素、病害范围、残损程度。
(二)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其中,应尽可能保留、使用原构件;补充完善壁画、彩绘的临时保护措施;补充完善病虫害防治措施
(三)完善图纸内容,规范文本表达,校核工程量。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