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11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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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名 称: | 关于隋仁寿宫·唐九成宫2号殿遗址保护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评审〈隋仁寿宫·唐九成宫2号殿遗址保护项目方案设计〉的请示》(宝文物字〔2020〕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隋仁寿宫·唐九成宫2号殿遗址保护项目设计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考古资料整理和研究,结合最新考古成果提出殿址表面铺设方砖的科学依据,论证必要性。
(二)应根据详细的考古资料阐释采用面阔七间、进深四间进行展示的依据,并说明模拟柱础分布格局的理由。
(三)深化标识系统设计内容,补充标识系统安放的具体位置图纸并阐明依据。
(四)应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陕西省2018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1406号)要求,充分论证保护视窗展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同意模拟展示方案一,殿址顶面不宜种草。
(六)补充项目完成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方式。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你局初审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四、施工中请你局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维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