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15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311 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名 称: | 关于第二战区寨子沟兵工厂旧址保护修缮方案的批复 |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第二战区寨子沟兵工厂旧址保护修缮方案的请示》(延革字〔2020〕57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第二战区寨子沟兵工厂旧址保护修缮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重新梳理价值评估,补充科学价值;
2.规范设计文本,完善总平面图,补充地形图;
3.严格控制土坯补砌范围,最大程度保留历史原貌。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方案,规范工程施工。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施工安全。
专此函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