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1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370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名 称: | 关于鄠邑区东岳庙过庭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鄠邑区东岳庙过庭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市文物字〔2020〕151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鄠邑区东岳庙过庭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次维修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鄠邑区东岳庙过庭文物本体的保护维修。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应加强现状勘察,注意对原材料与原工艺的研究及运用,在不影响古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3.应加强西侧墀头下阶条石下沉勘察,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措施,明确工程技术做法。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