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2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3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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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名 称: | 关于汉滨区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方案的批复 |
安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的请示》(安文旅广字〔2020〕52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滨区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结合各个民居的产权及使用功能,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加强对各个民居建筑特点的研究,保留特征、避免千篇一律;细化民居外墙体地震裂缝灌封修补措施;补充完善门窗补配依据;依据民居建筑做法,合理制定椽望油饰地仗做法。
2.进一步规范文本图纸。补充总平面图;规范图纸绘制及标注;补充补配栏板、格栅及门窗设计详图。
3.应结合产权及使用功能的不同,对后期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建议组织专业单位编制病虫害防治方案,与本次工程一并实施。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