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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滨区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方案的批复

关于汉滨区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8-2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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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24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0〕376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0-08-24
名    称: 关于汉滨区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方案的批复

安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的请示》(安文旅广字〔202052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滨区恒口老街民居本体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结合各个民居的产权及使用功能,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加强对各个民居建筑特点的研究,保留特征、避免千篇一律;细化民居外墙体地震裂缝灌封修补措施;补充完善门窗补配依据;依据民居建筑做法,合理制定椽望油饰地仗做法。

2.进一步规范文本图纸。补充总平面图;规范图纸绘制及标注;补充补配栏板、格栅及门窗设计详图。

3.应结合产权及使用功能的不同,对后期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建议组织专业单位编制病虫害防治方案,与本次工程一并实施。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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