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2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3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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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名 称: | 关于蒲城县王振东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蒲城县王振东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渭文旅字〔2020〕11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蒲城县王振东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进一步完善工程做法。补充门房吊顶恢复依据,细化吊顶构造;进一步优化内天井、排水暗沟设计,提高防排水能力,并做好院落整体排水。
2.进一步规范文本图纸。补充门、窗节点大样详图。
3.补充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东、西墙体变形监测措施。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