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3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3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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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名 称: | 关于子洲县五龙山庙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子洲县五龙山庙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20〕27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子洲县五龙山庙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进一步完善工程做法。深入分析建筑墙体与拱券开裂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强原工艺原材料的研究使用,细化工程做法;补充墙体松动部位拆除过程中的墙体加固措施;补充屋顶脊饰、吻兽恢复依据;在保证娘娘庙结构稳定的前提下,可拆除现有加固钢带。
2.进一步规范文本图纸。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