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5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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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名 称: | 关于白河县卡子黄氏民宅(大房湾)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
安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白河县卡子黄氏民宅(大房湾)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安文物字〔2020〕8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白河县卡子黄氏民宅(大房湾)保护维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次维修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白河县卡子黄氏民宅(大房湾)文物本体的保护维修。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应加强现状勘察,明确病害及残损情况,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措施和工程技术做法。
3.应加强对建筑原形制、原材料与原工艺的研究及运用,在不影响古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4.在充分考虑卡子黄氏民宅(大房湾)的文化、社会、经济等价值的基础上,提出维修以后的利用思路。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