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6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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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名 称: | 关于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马鞍岭烈士墓)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
铜川市文物局:
《关于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马鞍岭烈士墓)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铜文物字〔2020〕3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马鞍岭烈士墓)环境整治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该工程性质属于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革命遗址——马鞍岭烈士墓保护范围。
2.工程措施应以改善文物保存现状、修复历史环境为目标,不宜添加过多服务设施,以免造成修复性破坏。
三、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单位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