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29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6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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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名 称: | 关于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吴氏陵园石牌坊、石牌楼及石刻保护加固项目方案的意见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吴氏陵园石牌坊、石牌楼及石刻保护加固项目方案的请示》(咸文物字〔2020〕76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暂不同意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吴氏陵园石牌坊、石牌楼及石刻保护加固项目方案。修改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补充历次修缮工程具体措施、规模;依据《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补充必要的岩土工程勘察内容,细化石质文物病害勘察报告;补充石牌楼、石碑楼安全稳定性评估。
二、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补充地勘资料,分析论证石牌楼柱间地基采用灰土树根桩处理的科学性和必要性;补充须弥座加固必要性的详细说明;补充石牌楼屋顶及脊饰构件补配依据;明确断裂构件粘接的强度和检测指标;采用碳纤维布加固会对文物外观产生影响,应进一步明确该做法具体实施部位和工艺要求;细化石质表面清洗措施,明确具体材料、实施部位和工艺要求;进一步深化石牌楼保护加固措施。
三、应进一步规范完善图文表述。补充节点加固设计详图;补充工程量清单,校核工程概算。
四、应密切监测病害发展,若威胁文物本体安全时,可采取临时预防加固措施。
五、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和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经你局审核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