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06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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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名 称: | 关于旬阳县蜀河电报局旧址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安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旬阳县蜀河电报局旧址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安文物字〔2020〕19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和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蜀河电报局旧址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加强现状勘察。补充完善文物建筑屋面、外墙面、大木构件、木装修、地面等部位的现状说明和残损量化数据,补全残损病害部位现状照片;加强对墙体传统砌筑工艺及材料的研究,补充轴4、轴A、轴E墙体鼓胀扭曲变形的具体位置、面积、程度及稳定性评估;补全院内外周边排水系统现状说明。
2.完善工程措施。补充墙体局部拆砌范围、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内容;核实一层室内地面青砖铺砌方式;进一步明确补配木楼板位置、范围和工程量;补充院内外周边排水措施。
3.规范图文表达,补充保护区划图、总平面图。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鼓胀变形墙体的二次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完善保护措施。
5.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病虫害防治方案,经具有病虫害防治相关资质的专业部门审核后一并实施。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
四、工程开工后,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