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13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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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
名 称: | 关于城固县洞阳宫-下院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
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洞阳宫-下院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汉文广字〔2020〕5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固县洞阳宫-下院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次维修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城固县洞阳宫-下院祖师殿、宝刹厅、东厢房、西厢房及门房文物建筑本体的保护维修。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应加强现状勘察,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措施和工程技术做法。
3.应加强对建筑原形制、原材料与原工艺的研究及运用,在不影响古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