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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旬阳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关于旬阳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5-0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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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176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1〕217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5-06
名    称: 关于旬阳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报送<安康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请示》(安文广字〔2020〕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旬阳县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

二、库房环境改造要充分考虑文物存放的实际需求,明确文物存储柜架及文物囊匣的具体规格参数,尽量使用后期维护成本较低的环境控制设施。

三、如需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请在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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