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18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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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名 称: | 关于蓝田水陆庵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设计方案的意见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蓝田水陆庵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市文物字〔202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所报方案,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数字资源管理平台应完善系统设计,补充纹理采集详细技术路线。
二、光环境布置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要求,不得使用对文物不利的红外光及紫外光。
三、现场采集安全保障措施及数据采集、成果质量要求应明确。
四、本项目方案实施内容偏多、预算偏高,工作周期不够细化,一次项目所完成的数据加工、系统开发、硬件设施和服务设施等指标太多,应充分考虑蓝田县水陆庵文物管理所的人力物力和环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降低项目风险。
五、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重新编制数字化保护与利用方案,并将方案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