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20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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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名 称: | 关于西安博物院古籍数字化保护项目立项的批复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安博物院古籍数字化保护项目申请国家文保专项立项的请示》(市文物字〔2021〕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安博物院古籍数字化保护项目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8〕348号)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方案。
三、数字化保护方案中应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充分考虑文物展示利用的需求,管理系统的建设应考虑与以往建设系统的衔接。
四、数字化保护方案应列出详细的工作量及经费预算。
五、经你局初审后将数字化保护方案一式五份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