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20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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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名 称: | 关于三原县于右任纪念馆馆藏于右任书法作品及古书籍保护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三原县于右任纪念馆馆藏于右任书法作品及古书籍保护修复项目立项的请示》(咸文物字〔2020〕12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原县于右任纪念馆馆藏于右任书法作品及古书籍保护修复项目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文物修复方案。
三、修复方案中应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详细的文物信息、病害图表及经费预算。
四、经你局初审后将修复方案一式五份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