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23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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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名 称: | 关于柞水县凤凰街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二期)方案的批复 |
商洛市文物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审核凤凰街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方案的评审请示》(商文广字〔2021〕1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凤凰街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二期)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应深化现状勘察,进一步完善病害量化统计;细化歪闪变形梁架勘察,准确评估病害程度,补充木构架倾斜原因分析。
2、要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明确木构件更换及青砖剔补控制标准;加强传统工艺及材料的运用,细化屋面椽望修缮工程措施;合理设定灰土压实系数;补充工程用料等技术指标。
3、进一步规范图纸,加强文本校对。完善凤凰街民居保护区划图;补充残损情况标注;补充重要节点详图。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