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25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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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名 称: | 关于大雁塔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大雁塔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勘察设计方案已经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评审通过,基本符合文物消防安全防护需要,我局原则同意。
二、完善消防给水及用水预警管理系统、电器火灾监控及预警管理系统设计,并纳入消防物联网管理系统;明确消防给水设施及灭火救援现状;补充文物本体纵向消防现状勘察,细化文物保护措施。
三、在该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等环节,要严格按照勘察设计方案内容,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需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提交项目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四、依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专项资金下达后,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得以重复评审等形式截留项目资金。
五、项目实施中要落实设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环节的文物保护措施,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六、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我局备案。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