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关于三原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关于三原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6-03 16:11
字号: 打印
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391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1〕281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6-03
名    称: 关于三原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三原县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咸文物字〔2021〕4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三原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详细勘察建筑屋面及苫背现状做法,补充各处天沟苫背做法及瓦件尺寸、规格、残损量和范围;结合现状勘察,综合分析残损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细化修缮方案。

2、科学合理制定工程措施。严格控制木构件更换数量;加强原建造工艺、材料及做法的研究与应用;明确传统材料及工艺的质量控制要求。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