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39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2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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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名 称: | 关于三原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三原县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咸文物字〔2021〕4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三原城隍庙大殿、寝宫、东西厢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详细勘察建筑屋面及苫背现状做法,补充各处天沟苫背做法及瓦件尺寸、规格、残损量和范围;结合现状勘察,综合分析残损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细化修缮方案。
2、科学合理制定工程措施。严格控制木构件更换数量;加强原建造工艺、材料及做法的研究与应用;明确传统材料及工艺的质量控制要求。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