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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武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关于长武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7-0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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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520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1〕349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7-08
名    称: 关于长武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长武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方案的请示》(咸文物字〔202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武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

二、文物存储柜架尽量使用后期维护成本较低的设施,不建议配置带导轨的密集式储藏柜以及全数字照度计、甲醛及VOC检测设备。

三、应根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经费预算。

四、如需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请在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系统” 上传本批复文件进行申报。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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