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23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2〕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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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名 称: | 关于子洲县龙泉寺石窟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子洲县龙泉寺石窟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22〕44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和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子洲县龙泉寺石窟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加强现状勘察。根据《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WW/T0063-2015),深化岩体稳定性评估,补充不稳定危岩体破坏形式及稳定性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位置规模分布采取不同的加固处理措施。
2.完善工程措施。补充新做窟檐与岩体拉结措施;细化完善石窟前栈道下部掏蚀凹槽治理措施及凹槽砌筑技术要求;补充清理危岩体的具体技术做法;补充施工过程中对文物的防护措施。
3.规范图文表达。补充各洞窟平面、立面图,标注各窟檐现存问题;补充各危岩体剖面图;补充新做窟檐与岩体拉结节点详图;补充排水系统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复核排水沟的水力计算;校核图纸中挑檐梁抗弯刚度。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四、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