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26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2〕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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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名 称: | 关于授予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的通知 |
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院《关于办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请示》(陕文研字〔2022〕2号)收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公示,我局同意授予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请你院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资质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作。
特此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