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31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2〕3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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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名 称: | 关于石泉鬼谷岭天台观遗址环境整治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的通知 |
安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石泉鬼谷岭天台观遗址环境整治工程进行验收的请示》(安文物字〔2021〕44号)收悉,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组织了工程验收。经我局研究,现将验收结论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泉鬼谷岭天台观遗址环境整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二、请你局督促鬼谷岭天台观遗址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竣工图、竣工报告、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等工程资料,并及时纳入“四有”档案。
三、请你局指导鬼谷岭天台观遗址管理单位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增设游客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提示牌,确保人员及文物安全。同时,建议对遗址碑刻保存现状进行勘察评估,按程序开展保护修复工作。
附件:石泉鬼谷岭天台观遗址环境整治工程专家验收意见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