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3-0014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3〕3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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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名 称: | 关于横山区寄阁寺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寄阁寺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23〕3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寄阁寺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工程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寄阁寺祖师殿、韦陀殿、关帝庙、钟楼等文物建筑本体修缮。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明确文物建筑病害类型、范围及程度,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加强文物建筑原工艺、原做法的研究与应用,对原有建筑材料进行仔细甄别,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不得大面积拆除重砌。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意见,组织编制保护修缮工程方案并报我局审批。同时,请你局指导横山区文物部门及寄阁寺管理单位切实做好寄阁寺正殿、娘娘庙、鼓楼等文物建筑屋面杂草清除、局部瓦件更换等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