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07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4〕208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名 称: | 关于略阳故城东门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略阳县故城东门修缮工程立项请示》(汉文广字〔2024〕1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略阳故城东门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本次维修以现状加固为主,工程范围为略阳故城东门文物本体的保护维修。
(二)应结合地质水文等勘察内容,准确评估略阳故城东门城墙稳定性,并查明东门城墙海墁下沉的原因,合理确定加固措施。
(三)应加强对城墙建筑原形制、原材料与原工艺的研究及运用,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