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17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4〕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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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名 称: | 关于韩城图书楼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
韩城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韩城图书楼抢险加固工程抢险方案的请示》(韩文物字〔2024〕16号)收悉。结合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韩城图书楼抢险加固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明确建筑屋面、墙内柱、楼面等部位二次勘察要求,强化原有构造、材料及做法的研究与应用;进一步明确病害残损位置、类型、程度及受损量;补充建筑周边排水现状勘察;补充文化价值评估,完善现状勘察文字描述及照片、图纸。
2.进一步论证屋面、楼面修缮设计,减少墙体荷载及扰动;完善裂缝墙体现状加固设计,严格控制拆除重砌范围及工程量,加强原构件加固续用;优化院落排水设计。
3.补充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建筑结构关系;完善楼梯、拱券、落水口及女墙等建筑细部图纸表达,规范线型关系。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