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25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4〕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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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名 称: | 关于洛川县朝阳书院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延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朝阳书院保护修缮项目立项的请示》(延文物字〔2024〕3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川县朝阳书院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本次维修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朝阳书院文物本体的保护维修。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二)应加强现状勘察,明确病害及残损情况,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措施和工程技术做法。
(三)应加强对建筑原形制、原材料与原工艺的研究及运用,在不影响古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