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02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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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
名 称: | 关于大荔县岱祠岑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大荔县岱祠岑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渭文旅字〔2024〕188号)收悉。结合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荔县岱祠岑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完善工程措施。结合屋面残损病害及对木构打牮拨正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每层屋面揭顶范围;明确屋面新旧苫背层的搭接防水措施;补充角梁加固和斗拱后尾榫卯固定的技术措施和工艺要求;补充三层屋面东侧正(大)吻的更换的必要性和依据;明确木材的种类、规格和含水率等 要求;不建议采用107胶对风化酥碱程度较轻的青砖砌体进行封护,如有必要,可在局部先行开展试验后确定;明确月台地墁四周改造后排水坡度、方向和排水口处理的做法和要求;进一步评估室内楼梯保存现状,补充更换的依据和必要性。
(二)核对图纸和文本表述。修改说明中的引注编号应准确对应方案内容;补全总平面图中相关文字、尺寸等信息的标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并按程序报批。
四、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