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08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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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名 称: | 关于留坝厅故城遗址东西城墙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
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评审留坝厅故城遗址东西城墙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汉文广字〔2024〕98号)收悉。结合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留坝厅故城遗址东西城墙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墙体悬空部位建议采用局部补夯结合土坯补砌方式加固,并以传统工艺做法完善新旧土体连接措施,补充夯筑工艺现场实验要求;进一步细化城墙顶部、根部排水现状勘察,有针对性地补充、细化城墙防排水设计;规范图纸表达,完善标高标注,补充内侧截水沟长度、坡度、走向说明及其与墙体平面图关系标注。
2.不同意在城墙顶部设置防护栏杆,建议适当设置警示标示;步道建设不属本次修缮工程立项范围,暂不纳入工程范围。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