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09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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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名 称: | 关于府谷县石窑沟石窟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石窑沟石窟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榆文审服字〔2024〕6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府谷县石窑沟石窟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次工程以石窑沟石窟水害治理和防风化治理为主。
2.应进行全面、详细的地质和水文勘察,明确石窟水害来源及途径,加强试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重控制工程规模,尽可能保持石窟原有风貌。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