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09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154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名 称: | 关于留坝县张良庙北碑廊授书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评审张良庙北碑廊授书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汉文广字〔2024〕21号)收悉。结合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张良庙北碑廊授书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加强现状勘察。补充授书楼屋面瓦件残损及椽望糟朽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进一步分析论证北碑廊地面沉降、墙体裂缝产生等病害成因及影响;对前期已实施保护工程的效果进行系统评估。
(二)完善工程措施。补充说明北碑廊基础采用压力注浆加固桩深度的依据、碑廊南侧挡墙墙基处单排布置加固桩的可靠性;适当加大北碑廊沿建筑北侧青砖铺设排水沟坡度;补充完善施工期间对授书楼内塑像的临时防护措施;优化古建筑监测措施,确保工程效果和古建筑本体安全;研究或开展前期试验,为保护工程选择更适合的保护材料。
(三)规范图文表达。补充北碑廊东侧围墙下设石质水舌的平面布置及大样图。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并按程序报批。
四、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