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10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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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
名 称: | 关于横山区寄阁寺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横山区寄阁寺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榆文审服字〔2024〕71号)收悉。结合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横山区寄阁寺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进一步完善现状勘察。补充说明建筑形制后期变动具体部位、范围或程度;补充墙体裂缝走向,完善残损表内容,细化各部位残损程度及构件材质、规格等描述。
2.合理控制工程范围。结合现状勘察进一步合理确定建筑屋面修缮措施或揭顶修缮范围,减少干预;明确墙体内部构造,建议采用局部掏补及封堵等加固措施;补充局部墙体脱盐工序说明、麻刀白灰配比及工艺要求;完善院落周边排水设计;细化壁画、彩绘、塑像临时保护措施。
3.完善图纸内容。补充总平面图中建筑名称、标高、排水及周边村庄、民居等环境要素标注;补充门窗、脊饰、砖雕等大样详图。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