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21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453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 名 称: | 关于米脂窑洞古城5处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方案的批复 | ||
榆林市文物广电局:
你局《关于米脂窑洞古城5处民居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榆文审服字〔2025〕28号)收悉。结合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米脂窑洞古城5处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深化窑洞古城民居价值研究;加强地方传统材料、做法和工艺的研究与应用;细化窑洞立面裂缝、屋面残损渗漏等病害部位、范围、程度勘察,量化残损统计;补充窑洞拱券稳定性评估;补充2018年以来保护修缮沿革及效果评估。
2.进一步论证屋面揭顶维修的必要性,避免过度干预;针对不同院落及单体建筑,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补充院落地坪调整的高程基准点;统筹考虑居民生活实际,进一步评估建筑室内采用青砖或瓷砖铺墁可行性。
3.加强图纸残损标注、高差关系等内容校核,规范相关设计详图表达。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