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21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489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
| 名 称: | 关于华州区蕴空禅院悬棺地上建筑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华州区蕴空禅院悬棺及其地上建筑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渭文旅字〔2025〕5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州区蕴空禅院悬棺地上建筑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明确悬棺地上建筑木构件的生物病害类型,并补充印证材料;补充2019年对该禅院大殿、宋代塔、清代塔等维修效果的评估。
(二)深化工程措施。屋面修缮应尽量使用传统材料和传统工艺做法,避免使用沥青油毡等防水卷材;保留“陵房”的硬山搁檩构架形制;在解决防护、安全及雨水倒灌等问题基础上,慎重考虑恢复北侧券门;进一步完善细化工程量统计;补充施工过程中对地宫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规范图文表达。补充青砖下碱高度、平面图中室内外及周边地形高差标注等;校核“干槎瓦屋面使用捉节夹垄灰”说法。
(四)地宫、悬棺、院墙和东侧坡体加固不属于本次工程内容,如需实施应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并按程序报批。
四、工程开工后,要按照《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