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25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593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名 称: | 关于志丹县九塔湾砖塔群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
延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志丹县九塔湾砖塔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延文物字〔2025〕36号)收悉。结合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志丹县九塔湾砖塔群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加强现状勘察研究。补充塔体及周边环境不均匀沉降范围、程度等调查和说明,完善塔体稳定性评估。补充塔体周边夯土围墙现状勘察、现状照片及相关图纸。
(二)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合理控制工程规模,核减工程量。基于塔体稳定分析,进一步论证并核减灰土挤密桩加固塔基措施。谨慎论证清理塔体周边堆积土的必要性,完善塔体监测措施方案和清理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塔体原有散水位置的开挖深度,减少对塔体安全的扰动,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补充砖塔群周边设置青砖散水及排、截水暗沟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
(三)细化工程做法。工程内容应明确拟作剔补或择砌的塔檐对象,并应严格控制剔补或择砌范围,防止过度修缮。深入分析坡地排水流向,完善排水系统设计(含散水、排水沟等),并注意外观风貌的协调。
(四)规范图文表达。完善各的现状测绘图,应与现状勘察及照片保持一致。深化总平面设计,规范围墙、道路、高程等标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如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核准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并按程序报批。
四、工程开工后,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履行开工报告程序,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