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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网站及融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文物局网站及融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2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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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网站及融媒体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1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1-00044

2、项目名称:陕西省文物局网站及融媒体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69,5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陕西省文物局网站及融媒体运维服务项目,1项, 采购预算: 869,500.00元, 项目概况: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7 00:00:00 至 2022-04-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疫情期间接受线上报名。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加盖供应商红色单位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279257392@qq.com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缴费方式,联系电话:18909200198王工、李工。2)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请及时查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1 09: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具体另行公告,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文物局机关

联系人:陕西省文物局机关经办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193号

联系电话:853601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李工

话:18909200198

真:029-8522692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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