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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文博中级)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属文博中级)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陕西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4-08-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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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4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省属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工作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文博系列中级职称。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专业分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4个类别(详见附件2),申报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专业岗位一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0-2024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5.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须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以上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业绩与成果条件

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本专业工作在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者能够较为熟练解决常见的技术问题、取得某些技术成果或者作为参与人完成一定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或项目,能够独立承担部分工作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任助理馆员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经单位认定已通过评审或已结项的能体现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博物馆展陈设计、宣教方案及组织实施效果、文物保管与科技保护研究、文物保护与修复方案及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文物鉴定与研究、文创产品研发等);

2.获得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展陈设计、宣传教育、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保护工程、文物鉴定、文创研发等)市局级以上行业协会业务奖(排名位于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

3.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已结题)或省部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五名),或市局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三名);

4.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市局级科研一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

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立完成至少1篇、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1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每篇论文应不少于3000字(含图表);

6.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研究专著1部(不少于6万字、含图表)。

对于革命旧址、革命类纪念馆专业技术人员的核心刊物论文数量不做硬性要求,但须在本专业研究方向上有符合申报层次数量要求的论文或专著。

考古发掘报告、文物修复方案、勘探报告、保护规划设计方案、文物绘图和文物摄影作品等成果形式可替代论文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

承担过已颁布的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且排名位于第一名的等同于一作核心刊物,排名位于前三名的等同于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四、第五名的等同于一般刊物;承担过已颁布的行业标准编制工作,且排名位于第一名的等同于一作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二名的等同于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三名的等同于一般刊物。

以上凡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附件2中所列带*号的国家级权威期刊外,其余同一刊物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按1篇核心论文统计。

)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延迟3年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4年96日前完成)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岗位空缺情况,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标准,确定本单位申报方案,并按职责分工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个人申报(2024年107日前完成)。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内取得)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或确认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逐级审核推荐2024年102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将《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2.省属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所属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省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省属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完成审核后,通过系统汇总导出审核通过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审核不通过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至推荐单位。中央驻陕单位还需出具委托评审函,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相应的岗位管理部门在空岗证明上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公示。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文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文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确认资格。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文博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文博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文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相应的文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转换评审。

)评审政策倾斜。符合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的申报人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条享受政策倾斜。

任职资格年限及科研成果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12月31日。参评论文、课题、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410月7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使用。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批复文件发至各推荐单位;评审通过人员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行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下载),严格按照《操作手册》附件1规范填报,以免影响正常申报。

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日期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包括主管单位)均不能通过系统提交信息。

申报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四)在审核参评材料过程中,对存疑的电子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版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经查实,若确属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交材料的,对有关申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纳入全省失信“黑名单”。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李满卫  029-85360108

技术支持:029-82210159

专用邮箱:sxswwjzgb@163.com

QQ工作831340374(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和姓名)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8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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